科学佩戴口罩最新指引出炉
身处公园等场所可不佩戴口罩
2023-04-13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手绘/张平原

  据中新网报道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4月12日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

  指引提出,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印发该指引。

  该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可不佩戴的情形或场景

  一是感染风险较低的情形或场景:

  ●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二是感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情形或场景:

  ●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三是感染风险较低且佩戴口罩可能对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形或场景:

  ●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3岁及以下婴幼儿

  ●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建议佩戴的情形或场景

  一是进入人流量较大或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区域或场所:

  ●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二是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三是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应佩戴的情形或场景

  一是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情形: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二是处于感染风险较高的情形或场景:

  ●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三是严防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

  ●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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