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
查扣一批不合格产品
2023-04-24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廖园芳 陈萍丽 蔡瀚森)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至日前共立案11起,查扣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3辆,标签标识不齐全、“三无”头盔100个,“三无”电动自行车配件7个。

  在对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要求店家打开一扇紧闭的后门,发现里面的房间里存放了一箱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过一一检查,这些头盔既无生产日期,也无生产厂家和质量合格证明,属于“三无产品”。对此,商家辩称,这批头盔为“厂家赠送”,没有进行销售,准备作为“赠品”。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赠品实际上也是商家用于销售的商品,即“视同销售”,应当受到《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扣了这些“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

  在另外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执法人员一走进店内,就发现显眼位置摆放了一排电动自行车,脚踏的位置都装有后置物箱。通过与其产品合格证上的图片相对比,后置物箱明显是“多出来”的,属于违法加装。在该店,执法人员也查获了一批“三无”电动自行车头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

  选购头盔,记住这三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摩托车头盔或者电动自行车头盔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头盔,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和3C认证标志,产品标识应标明生产厂家、地址、电话、规格、执行标准等信息。

  二是检查头盔内有无合格的缓冲层,各项配件是否齐全,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三是要正确选购头盔类型。不同头盔种类的防护性能不一样,2022年12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和B类,A类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动自行车乘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