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朝明)康先生日前在集美某商场的停车场内停车十几分钟,离场时系统却显示应缴停车费190元。他与商家协商未果,便向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进一步了解情况。经查,康先生当日确实只在该停车场内停了十几分钟。但因其此前曾到过该停车场,当时停车场正在维护,只有一个可以结算费用的出口,而康先生没有从那个出口出场,因此未能及时结算停车费,导致此次累计了之前的停车时长,产生高达190元的费用。
面对商家的解释,康先生认为,当时停车场并没有就收费问题做出任何提示。因此,造成停车费未及时结算,责任应该在商家。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商家承认自身存在过失,今后将改进措施,最终退还了消费者190元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入停车场之后需注意查看收费标准公示牌,如遇到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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