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贺珏)因未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鼓浪屿一家珍珠工艺品店日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称鼓浪屿某珍珠工艺品店未明码标价,店内商品标价混乱。鼓浪屿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合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到该珍珠工艺品店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店确实未对所售的珍珠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应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经营者立即改正,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除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外,还或将面临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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