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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关于同安区洪塘镇“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前院里)旧村改造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旧大厝房屋搬迁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左起第一栏:东至:郭壁、西至:郭蛇、南至:郭后、北至:什;角点坐标:东面 X=35567.176,Y=74020.676;西面 X=35571.439,Y=74008.068;南面 X=35564.488,Y=74009.783;北面 X=35574.128,Y=74018.961);(左起第二栏:东至:郭听、西至:什、南至:郭听、北至:郭蛇;角点坐标:东面 X=35558.867,Y=74011.170;西面 X=35562.383,Y=74003.092;南面 X=35557.189,Y=74004.374;北面 X=35564.061,Y=74009.889);(左起第三栏:东至:蔡纺、西至:郭树、南至:什、北至:什;角点坐标:东面 X=35582.318,Y=74003.856;西面 X=35584.758,Y=73999.228;南面 X=35581.563,Y=73999.826;北面 X=35585.513,Y=74003.258)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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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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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19日

  

  关于同安区洪塘镇“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前院里)旧村改造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旧大厝房屋搬迁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东至:郭壁、西至:郭听、南至:土埕、北至:郭春连;角点坐标:东面 X=35559.079,Y=74022.675;西面 X=35565.832,Y=74015.230;南面 X=35557.735,Y=74017.228;北面 X=35567.176,Y=74020.676)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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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安区洪塘镇“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前院里)旧村改造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旧大厝房屋搬迁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左起第一栏:东至:自己、西至:埕、南至:埕、北至:郭春连;角点坐标:东面 X=35556.391,Y=74011.781;西面 X=35557.189,Y=74004.374;南面 X=35554.714,Y=74004.985;北面 X=35558.867,Y=74011.170);(左起第二栏:东至:郭户、西至:自己、南至:埕、北至:郭春连;角点坐标:东面 X=35557.735,Y=74017.228;西面 X=35564.488,Y=74009.783;南面 X=35556.391,Y=74011.781;北面 X=35565.832,Y=74015.230)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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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84号(东至:郭春连、西至:什地、南至:郭春连、北至:什地;角点坐标:东面 X=35564.061,Y=74009.889;西面 X=35569.762,Y=74001.271;南面 X=35562.383,Y=74003.092;北面 X=35571.439,Y=74008.068)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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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40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40号(东至:郭乌旋、西至:郭酒、南至:郭碟、北至:郭廣;角点坐标:东面 X=35440.270,Y=73908.805;西面 X=35447.116,Y=73896.749;南面 X=35437.246,Y=73905.271;北面 X=35450.019,Y=73900.236)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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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45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45号(东至:各、西至:变氏、南至:进、北至:呆仔;角点坐标:东面 X=35433.560,Y=73894.258;西面 X=35436.375,Y=73879.967;南面 X=35427.822,Y=73885.705;北面 X=35442.114,Y=73888.520)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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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78-1号房屋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78-1号(东至:什、西至:埕、南至:郭酒、北至:郭兵;角点坐标:东面 X=35475.821,Y=73971.962;西面 X=35474.600,Y=73954.466;南面 X=35466.583,Y=73961.642;北面 X=35478.862,Y=73959.227)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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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海杰、西至:郭明照、南至:郭志火、北至:郭重裕)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东至:什、西至:郭再成、南至:蘇角、北至:郭琴;角点坐标:东面 X=35479.349,Y=73948.689;西面 X=35485.579,Y=73939.078;南面 X=35475.545,Y=73944.579;北面 X=35487.495,Y=73941.148)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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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海杰、西至:郭明照、南至:郭志火、北至:郭重裕)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右起第一栏:东至:郭吼、西至:郭英埃、南至:郭再成、北至:郭埃;角点坐标:东面 X=35477.744,Y=73942.980;西面 X=35471.734,Y=73934.207;南面 X=35468.616,Y=73937.094;北面 X=35483.908,Y=73937.273)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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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海杰、西至:郭明照、南至:郭志火、北至:郭重裕)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东至:郭英埃、西至:郭英埃、南至:郭加走、北至:郭琴;角点坐标:东面 X=35473.514,Y=73936.130;西面 X=35476.761,Y=73929.554;南面 X=35471.734,Y=73934.207;北面 X=35478.541,Y=73931.476)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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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海杰、西至:郭明照、南至:郭志火、北至:郭重裕)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左起第一栏:东至:郭吼、西至:郭英埃、南至:郭吼、北至:郭琴;角点坐标:东面 X=35479.415,Y=73944.785;西面 X=35483.908,Y=73937.273;南面 X=35477.744,Y=73942.980;北面 X=35485.579,Y=73939.078);(左起第二栏:东至:蘇角、西至:郭英埃、南至:埕、北至:郭加走;角点坐标:东面 X=35470.093,Y=73946.492;西面 X=35468.616,Y=73937.094;南面 X=35464.726,Y=73940.695;北面 X=35473.999,Y=73942.910)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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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海杰、西至:郭明照、南至:郭志火、北至:郭重裕)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右起第一栏:东至:郭加走、西至:郭再成、南至:埕、北至:郭廣;角点坐标:东面 X=35475.460,Y=73952.289;西面 X=35473.982,Y=73942.892;南面 X=35470.093,Y=73946.492;北面 X=35479.349,Y=73948.689)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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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安区洪塘镇“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前院里)旧村改造

  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旧大厝房屋搬迁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郭水面、西至:郭跃、南至:郭跃、北至:空地)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东至:郭团、西至:郭天、南至:郭天、北至:郭天;角点坐标:东面 X=35566.347,Y=73985.782;西面 X=35580.507,Y=73978.271;南面 X=35565.457,Y=73981.188;北面 X=35581.294,Y=73982.336)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关于同安区洪塘镇“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前院里)旧村改造

  整体搬迁项目建设用地旧大厝房屋搬迁补偿事宜的通知书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房屋(东至:空地、西至:郭志火厝、南至:空地、北至:郭水交、郭水车厝)相关权益人: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厦同重大办[2023]21号,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无门牌号(左起第一栏:东至:自己、西至:自己、南至:自己、北至:郭水溠;角点坐标:东面 X=35463.927,Y=73972.798;西面 X=35466.583,Y=73961.642;南面 X=35459.565,Y=73967.925;北面 X=35470.945,Y=73966.515)的房屋,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建设需要,应予征收拆除。请未接到书面商谈通知书的该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于本通知书登报之日起5日内,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前院里107号征迁工作点商谈该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叶元青,电话:13906029309)。届时请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继承析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对。若委托他人前来商谈的,受托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和具体的委托权限)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未能在要求的期限内前来协商征收补偿事宜,或未能达成补偿共识的,届时我单位将根据产权不明房屋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搬迁,腾空交地;相对应的补偿款项给予提存公证,并由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代管。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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