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23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 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驻厦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