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赋予新使命,厦门市检察机关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以理念为先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为民实事,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法定新领域公益诉讼履职,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
以履职为抓手,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立足检察职能,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作平台和全国优秀办案团队的示范作用,深化军地协作机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对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助推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健全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队伍为根本,持续锻造检察铁军。着力推进政治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整体提升。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不断完善互派挂职、跟班锻炼、传帮带制度“三大成长路径”以及检委会青年办事专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2309实践锻炼“三个成长平台”,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