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无痕)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申报人员请于6月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需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在职人员,且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重点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得重复入选。
具体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请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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