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后狮尾里)”项目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后狮尾里22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示
2023-06-06 00:00来源:厦门日报

  依据厦同重大办[2023]21号《厦门市同安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后狮尾里22号房屋(角点坐标X=35485.396、Y=73263.232;X=35490.323、Y=73266.291;X=35495.251、Y=73269.350;X=35501.928、Y=73258.594;X=35497.000、Y=73255.535;X=35492.073、Y=73252.476(东至村路、西至郭清砌厝、南至郭基墩等人厝、北至郭文字厝)因“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后狮尾里)”项目需要,应予征收拆除。

  经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厦门火炬园林市政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4日、2023年5月19日及2023年5月25日在厦门日报刊登该房屋的商谈征收补偿事宜的通知后,房屋南半座的使用人或代理人郭老永、郭老传于2023年5月20日持《福建省同安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第二联(县存)》 (证号:同字第092664号)、承诺书、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前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偿方式为货币化补偿(房票补偿),金额为2759464.86元。现就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进行登报公示,公示期三个月,房屋相关权益人(产权人、继承人、使用人、代管人等利害关系人)若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同翔高新城片区E项目(郭山村后狮尾里)”项目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后狮尾里征迁工作点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将对房屋使用人或代理人郭老永、郭老传给予货币化补偿(房票补偿)确认。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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