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嫣艳 通讯员 洪屹涛)老赖欠钱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能坐动车二等座座席,不能坐高铁以及动车商务座、一等座。近日,男子杨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被厦门铁路公安处厦门乘警支队发现并罚款。
当日10时30分许,G1684列车运行到泉州至仙游区间时,乘警洪源发现8号车厢内旅客杨某的证票核验不符,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但杨某坚称手中的身份证就是本人。“身份证上是20多岁的小伙子,他一看就不像。”洪警官根据杨某的样貌信息以及多年工作经验确定,杨某可能是被限制乘坐高铁出行的失信人员。
面对乘警的提问,杨某极力狡辩,但是仍是破绽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他如实供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违法事实。据悉,杨某因经济纠纷被法院定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一天,他发现侄女婿身份证上的头像照与自己年轻时有几分相似。“我以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乘车又不是大事,即使被查到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就想试试。”虽说两人年龄差二十岁,但杨某还是心存侥幸。
经过洪警官普法教育,杨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列车到达三明北站后,他被依法移交给三明北车站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最终,杨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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