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近日,我市出台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住房政策,申请范围新增了非本市户籍类骨干人才,并对骨干人才中相关技能人才标准进行了调整。
该事项为全程网办事项,在申报期内由人才所在的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市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和公示无异议的骨干人才名单,市人社局将推送至市住房局。市住房局负责骨干人才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受理、审核、分配、管理、退出等工作。
骨干人才认定标准两大新变化
新增非本市户籍类骨干人才
与原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在保障本市户籍无住房的骨干人才类别基础上,将“申请认定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的非本市户籍骨干人才”也纳入申请范围。
适时调整相关技能人才标准
结合我市技能人才实际情况,调整新增“高技能人才”类别。调整后的高技能人才申请范围如下:
●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目前骨干人才可以享受保障性商品房优惠,由过去提供最高70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提升为最高95平方米的住房保障,将更好地保障骨干人才来厦创业安居。
【数据】
自2019年开始,市人社局已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四批次共1348人的骨干人才。近年来,认定的骨干人才中博士学历达388人,占比29%,硕士及以上学历988人,占比73%;具有高级职称类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类人才438人,占比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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