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0.18克安眠药给吸毒人员 一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海沧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2023-06-2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还向其贩售安眠药,一男子因此被判处刑罚。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该案件。

  今年2月,杨某从医院购买佐匹克隆片(安眠药),并在QQ群中发布出售信息。

  陈某、郭某联系杨某意欲购买药品,陈某表示自己之前抽过大麻,因为暂时买不到,所以要用安眠药替代一下。杨某在明知二人是吸毒人员,正在寻找替代毒品的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仍以180元/12片的价格向二人出售佐匹克隆片。此后,杨某在家中被抓获,佐匹克隆片也被查获扣押。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律法规,贩卖、运输佐匹克隆片0.1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杨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监管条件,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官说法】

  使人上瘾的精神药品也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禁毒法》第二条相关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近年来,随着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具有致幻、成瘾效果的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案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运输具有镇静催眠和肌肉松弛作用的佐匹克隆片,该药物被列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是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杨某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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