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淑芬)“可食用”果冻口红、“食品级”儿童防晒霜、“纯天然”食品成分面膜……近年来,一些商家推出了所谓“食用级”化妆品,并称此类化妆品安全有机、无副作用,是可以吃的化妆品。这些“食用级”化妆品真的可食用吗?近日,海沧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办了一起经营者将所售唇膏宣传为“食用级”,严重误导消费者的案件。
家住海沧的丁先生前不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支宣称“可以吃的唇膏”,孩子使用后却出现不适症状。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市场监管所发现,商家在销售的唇膏广告中宣称,其所售的是“孕妇儿童润唇膏,可以吃的无色保湿补水滋润膏”。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广告为虚假广告。”执法人员说。经营者将唇膏宣传为“食用级”“宝宝可以吃的”,并无科学依据,属于严重误导消费者,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易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目前,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市场监管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已对其立案调查。
【提醒】
发现化妆品标榜“可食用” 消费者可举报
记者查看一些电商平台发现,仍有不少宣称所谓“食品级”“可食用”“可吞咽”的化妆品在售,主要集中在口红、唇膏、面膜等产品。模糊化妆品和食品界限的行为在儿童化妆品领域更严重,一款法国进口儿童润唇膏就在显著位置标注“可食用”。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用级”化妆品。
执法人员说,化妆品宣称是“食用级”“可食用”,往往是因为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但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况且,大多数化妆品在制作过程中,都会用到添加剂等化工原料,这些是不可以食用的,仅因产品中有可食用的成分就标榜化妆品“可食用”,属于以偏概全。消费者如发现类似情况,可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