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与泉州海事局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签约仪式现场。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驻泉州海事局警务室揭牌仪式。
6月27日,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与泉州海事局在南安海事处举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签约仪式。这是继公共交通分局驻海沧海事处警务室、龙海海事处警务室后,又一个进驻海事机构的公安警务室,实现了厦漳泉“一地一室”警务全覆盖,标志着公安、海事联动协作机制的实体化运行又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2019年厦门市公安局海事大队成立以来,联合泉州海事部门持续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通过“清码头、岸上堵、港内查、海上巡”等方式,全面摸清“人、船、港、企”等涉海治安要素。四年来,大队联合泉州海事局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成功取缔一艘“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全面压缩“三无”船舶违法行为空间。下一步,大队以执法协作机制签约为契机,加强联合警务室建设,前置联动关口,通过驻点联络的形式,与海事部门在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等方面加强联勤联动。强化水上联勤巡逻,共同提升海域治安管控效能,健全共享互助机制,建立海事公安疑难案件联动会商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学习借鉴技防建设经验做法,在信息化项目建设、大数据运用、模块运用等方面深化交流协作,力争取得更丰硕的合作成果。
揭牌仪式后,双方乘坐泉州海事局海巡“08616”轮前往大佰岛水域巡航并登临锚泊船开展联合检查。公共交通分局将与厦漳泉海事部门携手,深化落实双方协议,积极开展协同配合,切实提升海域治安管控效能,共建平安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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