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院7月14日召开常务会议,听取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各有关方面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要加强高峰时段重点地区电力保供,加强保供形势预判,全力抓好能源增产增供。要强化煤电保供稳价,落实好电价、财税、金融等煤电企业纾困支持政策,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要压实全链条保供责任,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要加大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力度,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能源企业要积极履行保供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用能用电需求。会议强调,各方面在能源保供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中要注重统筹新建增量与盘活存量,积极盘活城市低效和闲置资源,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按需新建相关设施。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标准引导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平急两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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