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领取档案袋
2023-07-21 00:00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 佘峥)昨日起,被高校录取的高考考生,可以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即俗称的档案袋。

  各区招办已经下发领取档案袋的通知,并强调考生不能私自拆封。

  两类人要去领取档案袋,一是已经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二是已经被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的)。领取时间从7月20日到高招录取结束。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要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不过,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基本上都是在高中毕业学校领取。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考生报考材料袋,不得私自拆封,考生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本人的报考材料袋交给学校。

  考生领取报考材料袋后因故未去录取高校报到入学就读的,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考生报考材料袋原封不动交回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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