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无人机出口管制的两个公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日对此回应称,中国政府始终致力于维护全球安全和地区稳定,一贯反对将民用无人机用于军事目的。此次中方适度扩大无人机管制范围,是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践行全球安全倡议、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举措,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同时,该发言人表示,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只要用于合法民事用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都可以正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