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夏天,母亲带着哥哥和我,顶替爷爷奶奶回城的指标,从江西省武夷山垦殖场车盘分场(现武夷山镇),举家搬到上饶市区,母亲成了染织厂的职工,哥哥和我则分别入读上饶市第五中学和第十一小学。父亲因为回城指标有限,暂时留在老家,直到1990年底,才成功办理了工作调动,回到城里。
不经意间,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家前后搬了几次家,过去的老物件,除了母亲那台缝纫机,基本上都不见了踪影。前不久,我在家中抽屉翻找出一本沉睡多年的《上饶市城市居民粮食供应证》,里面记录着当时每个月给我们定量供应的大米重量。
对我来说,从农村到城市生活,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母亲却很不习惯。记得母亲曾经说过:“还是住农村老家好,菜都是自家种的,大米也是自家种的,没有像城市这样控制得这么严格。”我问母亲:“大米的供应量是怎么规定的呀?”母亲告诉我:“那时候,有商品粮和农村粮之分,商品粮是按家庭人口数计划供应的,通常每人每月15公斤大米,中学生的标准高些,每人每月16公斤。”
因为母亲的单位和我们的学校离家都比较远,所以刚搬到市区那几年,哥哥和我都是在中午放学后,走路到母亲单位,和母亲一起在职工宿舍吃饭。那些日子,我们吃的菜都是母亲当天早上炒好的,装进盒子带到单位,饭则是母亲用铝制饭盒装好淘洗过的大米带到单位食堂蒸熟的。为了能让我和哥哥吃饱吃好,母亲每天都会提前计划,菜品荤素搭配,有红烧肉、有卤鸡爪、有虎皮辣椒、有炒藕片,还有母亲自己腌制的咸肉,有时候遇到大家爱吃的下饭菜,母亲计划好的饭量就不够吃了,这时,母亲总是说:“我吃饱了,碗里剩下的米饭,你们分了吧。”
父亲还没回城时,基本上都会在周末从老家搭车来市区。对于父亲的“周末之约”,不论是哥哥,还是我,内心都充满期待,因为我们知道,父亲每次回家都会给我们带不少好吃的,有时还会给我们塞上几元零花钱,让我们过上几天“富裕”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