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玉婷)近日,在辖内莲岳路一小区,思明区城管局查处了一起在禁止时段室内装修扰民案件,该装修公司被依法处以1.2万元罚款。
当天14时左右,思明区城管局嘉莲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在莲岳路一小区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楼内,一家装修公司超标超时进行室内装修,产生噪声、震动。“该行为违反《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详细记录作业时间,询问现场情况及固定证据,并进行违法认定、开具执法文书。
据了解,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住楼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30分、18时至次日8时从事产生噪声、震动的室内装修活动。“同时,在其他时间段内从事产生噪声、震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震动污染。”执法人员介绍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