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珺)来自省住建厅的消息,我省将对2022年度全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分为ABC三个信用等级,具体的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最终结果也将作为各级政府业务委托的重要参考。
据悉,此次信用评价的对象包括2023年1月1日前已在省住建厅、福州或厦门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评价执行百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评定等级为A级,70分-89分(含70分、89分)评定等级为B级,7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C级。
省里要求各地把年度信用评价工作与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相结合,认真核查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否存在《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信用评价标准》中直接被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形,进一步提高房屋征收管理、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和谐征收水平。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房屋征收单位的信用等级将与后续的地方政府业务委托联系起来。按照规定,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为征收项目存在一定风险的,市、县(区)征收部门应当优先委托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征收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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