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敏 通讯员 詹若楚)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获悉,2023年第五期、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9月10日至9月19日发行。
据悉,第五期储蓄国债(凭证式)期限为三年,利率为2.85%,最大发行额度100亿元;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期限为五年,利率为2.97%,最大发行额度100亿元。投资者应通过银行柜台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销售面值为百元的整数倍,购买时应认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投资者购买这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2023年9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的营业网点咨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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