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沈文武)丈夫帮妻子代班开网约车,一查竟无网约车驾驶员资质,驾驶员与平台双双被罚。
9月17日下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对一部网约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司乘双方均是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但驾驶员迟迟未能出示其个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驾驶员曾某承认,开网约车的是他妻子,自己是代替妻子跑车。“今天想让她在家休息,就用她的手机接单载客,从中午开始已经完成3个订单。”曾某说。
执法人员表示,营运车辆不同于私家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质后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现场,曾某从平台上操作取消该趟订单。目前,市交通执法支队对驾驶员曾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据介绍,曾某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因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将面临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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