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漳州讯 (特派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颜丽月 吴静婷)龙海一男子黄某因工作之事与同事争吵,一时冲动将同事打致重伤。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黄某与被害人阳某同在漳州高新区某酒店的项目工地上班,阳某是黄某的领班。今年2月20日,黄某正在工地进行切割钢管作业,阳某看到后对黄某说了一句“你切错了。这些切割好的钢管全部无法使用。”黄某不服,认为是对方说错才导致自己切错。而阳某说没这回事。两人争吵起来,情绪激动,将要斗殴起来。被旁人劝开后,阳某转身就要离开。没想到,越想越气的黄某随手捡起一根钢管朝阳某的头部击打下去,措手不及的阳某立即倒地。
后经同事报警,赶到的龙海公安民警当场将黄某抓获归案,阳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阳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几天后,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行为被龙海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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