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如何改造?
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分三类实施
2023-10-13 00:00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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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

  拆除新建的将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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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

  整治提升的将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治提升和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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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通过改造,可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

  城中村改造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各地城中村改造土地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

  如何保障落实?

  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工作。

  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城市政府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责任部门、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等。

  资金如何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城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负主体责任,统筹市域内改造资金安排。

  产业集聚区怎么办?

  一部分集聚了产业的城中村在改造中将做好产业搬迁和转型升级,在摸清城中村产业状况的基础上,城市政府将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先行有序疏解集聚产业。改造后,将根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并提供一定规模比例的低成本创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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