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晓婷 王玉婷 通讯员 林焜)男子通宵喝酒,休息了几个小时,自以为酒醒了,就开车出门办事。日前,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民警拦下这名“醉猫”,他将因此被扣分、罚款,驾照也要被暂扣6个月。
不久前,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正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入口开展酒醉驾查处。民警对一辆闽D牌照的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罗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果不其然,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5mg/100mL,属于酒驾。
据了解,罗某前一天晚上独自在家喝酒,一直喝到第二天早上6点。由于当天有事需要办理,罗某以为稍作休息就没事,中午就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民警检测出酒驾。罗某后悔不已,但为时晚矣。
民警对罗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行为是以驾驶人实际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和人体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驾驶人若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最好间隔24小时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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