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约定提供服务 退款时却要扣下55%
消费者投诉健身房
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帮他们追回损失
2023-10-19 00:00来源:厦门日报

  这钱应该还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重捷 苏贵法)健身房没按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想退费还要被扣55%,这合理吗?俞女士等十名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运用“诉调对接”机制,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共计9.4万元。

  不久前,俞女士花了29360元,在同安某健身房办理两张会员卡,并购买了两份私教课程。该健身房的《会员服务协议》和《私教服务协议》中标注,应由资深的李教练为其提供健身服务,双方也互加了微信沟通健身事项。但俞女士发现,自己每次去健身房上课,提供服务的都不是李教练,且经常是不同的教练代班。

  “代班的教练不够专业,而且每次换教练,我们都要重新磨合。”上了十余节课后,俞女士觉得体验感非常不好,就要求健身房退还尚未消费的款项,却被告知所收的费用已用于发放员工提成,须扣除55%,只能退还她8451元。

  俞女士觉得这很不合理,便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与俞女士有着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还有9人,投诉涉及金额近十万元。

  鉴于纠纷双方对退款金额争议较大,且涉及消费者人数较多,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与该区人民法院组成工作专班展开联合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消费者与健身房达成和解协议。以俞女士为例,健身房同意分3期退还其会员卡费用和私教课程费,共计14650元,法院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健身房一旦违约,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确保和解协议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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