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为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海关总署近日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提升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筑牢安全发展防线3个方面提出16条改革措施。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升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就业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发展模式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已经不相适应,外贸占比也从最高时的超过“半壁江山”,下降到五分之一左右。
具体来看,这些改革措施有为了顺应企业现代化生产经营和纾困减负的现实需求,提出的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集中内销和企业搬迁手续、试点开展单耗管理改革、拓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适用范围、整合联网监管账册和以企业为单元账册管理模式等10项举措;也有为了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提出的简化国内采购设备出区手续、支持加工贸易新兴业态发展等3项举措;还有为了筑牢安全发展防线,提出的研究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进智慧保税监管系统建设等3项举措。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黄伶俐表示,此次出台的改革措施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进一步优化了监管模式,创新了监管机制,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住外贸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黄伶俐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组织开展公告发布、系统调整、宣传解读等配套实施工作,协同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惠企有感,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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