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猛火炉没“保险” 商家被查
市场监管部门对燃气灶具开展专项检查
2023-11-03 00:00来源:厦门日报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检查灶具。  (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郑怡泓 朱英华 温友辽 范子铭 孔凡洁

  “猛火旺炒”“慢火文煲”是许多大排档惯用的烹饪方式,但商家后厨使用的“猛火炉”“煲仔炉”究竟安不安全?近期,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关注燃气灶具质量,针对“猛火炉”“煲仔炉”等燃气灶具开展专项检查,立案查处了四起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燃气灶具案件。

  “加热飞快”猛火炉

  暗藏隐患

  思明区小蔡日用品店常年销售各种燃气灶具,操作简便、加热快捷的猛火炉也是店内销量较高的产品之一。但梧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销售的小型猛火炉未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35848-201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规定,无论是家用还是商用猛火炉,均应当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执法人员指出,当猛火炉的火焰因风吹或汤水泼洒等意外原因熄灭时,熄火保护装置会自动关闭气源,避免发生燃气泄漏事故,这个装置能大大降低安全隐患。

  了解到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的危害后果后,店主小蔡对执法人员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心服口服:“这个罚单及时点醒了我,不然真要出什么后果,真没地方后悔了。”

  “功能齐全”新式炉具

  抽检不合格

  小飞厨具公司销售的“新式三头煲仔炉”,具有热效率高、出菜快等特点。然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监督抽检中发现,该新式炉具的燃气系统零部件不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要求,存在主燃气通路未以串联方式设置两个独立控制的阀门,安全装置损害等情况,属于质量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据此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不合格的燃气系统零部件会导致安全阀不能有效切断通路,易发生燃气泄漏,有引发爆炸的危险。”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燃气灶具经营者应遵守质量法等法律规定,落实销售合格产品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用得放心,用得安心的燃气灶具。

  清仓的“品牌”灶具

  竟是三无产品

  近日,鹭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燃气具销售门店开展排查时,发现开元路上某五金店正在做清仓甩卖,店内陈列的两台标称“台邦”品牌的燃器具疑似为“三无产品”。经过执法人员进一步辨认,该产品未有能长期固定在醒目位置的产品铭牌,产品或其包装上也未见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合格证明等信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也未能查询到“台邦”相关生产厂家的3C认证信息。目前,该店已被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经营者,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运动户外专营店

  违规卖三无猛火炉

  近日,湖里区禾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发现枋湖北二路上一家运动户外专营店竟在网店上销售猛火炉。执法人员来到该店进行检查时,经营者表示自己是销售户外运动用品的,没有出售燃气器具。不过,在执法人员详细浏览网店的销售记录后,很快发现了猫腻:“你看,你这个网店里就有在售猛火炉的链接,而且还有销售记录。”执法人员指着电脑屏幕说。

  在该网店链接内展示的商品详情中,未见产品标签或包装。对此,经营者辩称,该产品为户外露营装备,产品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但现场无法提供产品外包装、生产企业、合格证明等材料。

  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分装厂、组装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加大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等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燃气器具销售者普法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压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猛火炉”顾名思义就是比普通燃气灶火力更大。三无猛火炉更无法保证产品质量,使用中可能出现燃气泄漏导致闪燃闪爆等事故,危害很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气器具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具有3C强制性认证标识的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均应有3C强制性认证标识。消费者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对企业信息和获认证型号进一步核实。

  【同步】

  用内窥镜超声波给特种设备做体检

  锅炉“内伤”及时查出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家福 朱海东)近日,厦门市特检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成功排除一起锅炉重大安全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筑牢防线。

  据了解,市特检院检验人员在对某企业在用的一台锅炉进行外部检验时,发现这台锅炉左侧头孔一角的焊缝下半圈存在可疑缺陷。检验人员立即要求企业操作人员现场进行拆除、保温,并进行内部检查。随后,检验人员利用内窥镜、磁粉检测、渗透检测、超声波检测等多重技术手段,发现该锅炉内部存在一条约100毫米的穿透性裂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

  “锅炉是企业生产装置、生活使用的重要设备,它是一种承受高温高压、具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检验人员指出。为防范潜在安全风险,检验人员当场开具整改意见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该锅炉在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并将这一重大问题上报厦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应充分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按时申报定期检验,才能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处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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