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催债 办银行卡给人“收账”
因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2-08-14 00:00来源:厦门晚报

  同安一男子借贷后无力还款,为摆脱借贷平台催款,竟同意办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在接下来短短4个月时间里,竟有高达2000万余元的诈骗资金转入林某所提供的银行卡中。近日,林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文/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

  漫画/刘哲姝

  为避催债“接受建议” 办4张卡供借贷平台“收账”

  2019年年底,林某缺钱花,但因征信问题无法在正规银行贷款,竟决定到非正规的网贷平台申请贷款,用于日常花销。他先后从6家网络借贷平台贷款6万元,而在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的款项仅有3万余元。

  2020年5月份开始,林某无力按约定给各个借贷平台还款,借贷平台就开始打电话催收,每天的电话让林某不胜其扰。在此期间,有一名男子代表多家借贷平台找林某催收,林某表示自己实在没有钱还,对方便提出,只要林某提供足够的银行卡给他们做“收账使用”,就不会再催款,否则将会到家里、上公司去讨钱。

  同年7月,林某为了摆脱借贷平台的催款,陆续到银行办理了4张储蓄卡,并到移动营业厅办理了1张手机卡,连同密码一起交给借贷平台。

  超2000万元流入卡中 虽担心涉案却不敢注销

  催款电话是没有了,但更大的麻烦却来了。在接下来的4个多月里,林某的4张银行卡均呈现出规律:收到不同户名转入钱款,累计较大金额后,全部转出到下级银行账户,且交易流水较大,累计接收钱款金额高达2000万余元。

  林某在新闻上了解“断卡行动”后,也曾担心自己的这些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由于担心借贷平台上门讨债,并没有注销银行卡,而是继续给对方使用。

  林某担心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随着全国多地多人被骗后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多笔诈骗款均被转到林某的4张银行卡中。很快,林某被警方抓获,该案被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认定,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林某被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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