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
首次申领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办理
“闽赣跨省通办”已于去年10月20日起试点,今年10月起将多地试点
2022-08-18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吕嘉捷)公安部近日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其中包括了推进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以提升群众工作生活便捷度。

  据了解,从2022年8月1日起,在长三角、闽赣、川渝黔三个片区的9省市,全面推开区域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其他省市逐步启动试点工作,年底前在试点地区实现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就近办理。

  其实早在去年10月20日起,我省就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闽赣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即,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两省任一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申请办证满足相应条件:1.年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2.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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