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张胆
邻居合伙违建 发生纠纷竟打起官司
法院判决:所谓“疏通关系的费用”违背公序良俗,该项约定无效
2022-08-19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文/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 漫画/刘哲姝)两名相邻的业主欲占用公共空间,协商一起分担装修费用,还包括“打点关系的支出”。后来,两人因这笔费用产生分歧,竟打起了官司。近日,湖里区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典型案例。

  阿颖和小莉(均为化名)是同住湖里区台湾街的邻居。三年前,两人都想利用房屋下方的公共空间,于是双方进行了协商,还签订了协议。按照阿颖的说法,她花费了大量精力进行装修,并疏通物业的关系,小莉答应补贴她8000元装修费和2万元打点关系的费用,靠近小莉住宅的部分交由小莉使用。目前,这部分空间已装修完成,已被小莉用于出租了,但是小莉只给了她8000元。

  不过,另一方不是这么说的。当时出面签订协议的并非小莉本人,而是委托朋友代为处理。据小莉的这个朋友说,小莉在进一步装修时遇到了阻挠,阿颖没有前来处理,而是小莉自己解决的,所以,后来小莉没有支付一开始承诺的2万元。

  湖里区法院一审认为,阿颖和小莉擅自占用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并进行违法建设,应给予负面评价。所谓“疏通关系的费用”,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该项约定无效,不予支持。一审判决驳回了阿颖的诉讼请求。

  阿颖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