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在厦设立
我市还首次运用“生态司法+碳汇交易”机制调解一起案件
2022-08-31 00:00来源:厦门晚报

  ■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在厦门设立。

  本报讯(文/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郑素描 同法宣 同检宣 图/颜敬伦)8月30日,全国首个生态司法公益碳账户设立暨“生态司法+碳汇交易”签约仪式在同安举行。在市双碳办的指导下,同安区法院、同安区检察院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开展合作,依托农业碳汇、海洋碳汇交易平台,打造生态司法和碳汇交易平台之间的直通机制,建立“蓝碳+绿碳”的“双碳”生态司法修复模式,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双碳”生态司法修复模式,旨在有效整合生态环境司法、检察合力,发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在碳交易中开发、测算、交易、登记等一站式专业服务优势,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修复能力不足、实际修复条件有限等问题,简化生态修复流程,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承担方式。

  30日上午,同安区法院还主持调解了一起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次运用“生态司法+碳汇交易”机制,督促被告以购买碳汇的方式,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义务。

  被告人郭某祥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海域使用权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抽砂。经评估,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海洋生态资源环境损害价值共计42万余元。同安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对被告非法采砂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在同安法院的调解下,同安区检察院与郭某祥就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祥真诚认罪悔罪,自愿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购买海洋碳汇42万余元,用于实现“碳中和”目标,以此方式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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