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新城小区
好好的游乐设施为何拆了?
业委会:有居民反复投诉;相关部门:改变绿地用途未报批
2022-09-23 00:00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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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儿童游乐设施是去年11月才建好的。

  

▲国贸新城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已被拆除。

  小区里好好的儿童游乐设施因故不得不拆除,思明区国贸新城小区业委会为此向小区所有小朋友写了一封特殊的“致歉信”。信中称,因部分业主反复投诉小区儿童游乐设施,现接到园林部门和城管部门通知,要求立即拆除,否则小区将面临罚款。业委会因此向小区业主和小朋友们致以万分歉意。这处占地20多平方米的儿童游乐设施去年11月才建好,也深受小区里孩子们的欢迎,为何要拆除?

  文/记者 廖勇飞

  图/受访者提供

  【物业】

  接管小区时捐赠游乐设施 建设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近日,记者来到国贸新城小区。从小区南门进入后,记者看到,绿地中间的儿童游乐设施已经全部拆除,地上的软垫也被掀起收走。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张阳生介绍,这处儿童游乐设施是16日拆除的,拆除时,小区里一些孩子就在一旁看着。“看着孩子们恋恋不舍的样子,我和许多小区居民一样难过。”张阳生有些难以理解,这处儿童游乐设施为何成了部分居民的“眼中钉”呢?

  记者采访了居民俞女士,她是反对在小区绿地上设置儿童游乐设施的居民之一。她说,这块绿地原本很美,改变用途成为儿童游乐设施后,破坏了风景,应该恢复原貌。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只有极个别居民反对建设这处儿童游乐设施。

  张阳生介绍,今年3月,思明城管莲前中队接到居民举报,然后在6月26日开具了行政执法通知书,要求小区物业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该设施的相关建设手续。他说,这处儿童游乐设施,是去年4月物业管理处接管小区时,由他所在的物业公司捐赠给小区的,建设时并不知道要办理相关手续。前些天,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相关人员曾一起前往思明城管莲前中队,希望能保留这处儿童游乐设施。然而,执法人员告知,必须迅速拆除,恢复绿化,否则将立案,小区或面临罚款。无奈之下,16日,小区物业派人拆除了相关设施,下一步将铲除遗留下来的水泥基座,恢复绿化。

  【业委会】

  和许多居民一样感到无奈 相关法规条例是否有矛盾

  小区业委会成员倪其孔说,对于这处儿童游乐设施的拆除,他和许多居民一样感到很无奈。他说,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的《厦门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豁免项目清单》,在小区中心公园内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园林和城管部门的执法依据是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不得破坏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已建成绿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补建绿地。”

  对此,倪其孔觉得很困惑,这两个法规条例是否矛盾了?

  【律师】

  相关条例法规并不矛盾

  改变绿地用途应办理手续

  记者采访了福建(集美)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秉哲。他认为,厦门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并不矛盾,“免于办理”的情形是指施工时不用办理相关手续,而由绿地变更为儿童游乐设施,是规划用地变更,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是要在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施工。

  【相关部门】

  已责令物业恢复绿地

  建设应向规划部门申请

  园林部门工作人员李先生指出,小区绿地变更规划用途,要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可由城管部门立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9日,记者从思明区城管局办公室了解到,执法人员已经责令国贸新城小区物业恢复绿地,如果要改变这块地的用途,小区物业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这里建设儿童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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