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啸凌)统筹合理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我市项目用地指标需求。近日,为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市资源规划局印发了《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规划引领约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选址预审、优化用地审批、改进土地供应、优化用海用岛审批等政策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应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实施意见》中提到,明确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清单,由上级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镇村批次用地,市资源规划局通过提前分析预判各区指标需求,通过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方式,统筹合理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据悉,近年来,市资源规划局通过提前分析预判各区指标需求、统筹合理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向上沟通争取指标额度等方式,有效保障我市项目用地指标需求。目前指标已使用195公顷,剩余122公顷,截至目前,不存在项目因指标短缺而无法上报审批的情形。
《实施意见》还提到以下几方面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保障:改进和优化土地供应,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后续审批手续办理,最大力度促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优化用海用岛审批,由市资源规划局统一组织开展厦门市海域使用论证外业调查工作,缩短用海项目前期论证时间,节省财政资金,提高项目用海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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