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这些新规正式实施
厦门在全国率先立法,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概念作出界定
2022-11-30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明天起,将有一批新规新政开始实施,其中部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第三批抗癌和罕见病药品

  可享增值税优惠

  为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网购处方药须实名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涉诈异常电话卡重新实名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清理空占行业资源的商标代理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完善办理备案程序,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空占行业资源的代理机构予以清理。同时,为便利代理机构办理备案,规定对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标代理机构重复提供。

  保障医务人员

  职业暴露防护

  《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12月1日起实施,在全国率先从立法层面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概念作出界定,明确职业暴露的损害情形,采用“若干规定”的立法体例,坚持“管用几条写几条”的立法思路,结合厦门实际探索制度创新,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做了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记者 彭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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