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一批专精特新开始认定
中小企业申报时须开展自评,申报期截至3月17日
2023-03-02 00:00来源:厦门晚报

  一批批专精特新企业平稳增长,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我市自2014年起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已累计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208家。近日,2023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开始启动认定和复核工作。

  文/记者 张诗 漫画/刘哲姝

  本次认定工作,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同时,2018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复核。

  参评条件

  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这些创新直通车条件之一: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如何参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登录“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区”,通过专区登录系统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期截至2023年3月17日。

  【数据】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已认定十五批次共2304家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九批次1208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六批次31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四批次14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占全省总量50%,位列全省第一,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6位;

  ●三批次3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数量占全省总量47%,位列全省第一。

  【链接】

  “小巨人”培育复核

  3月15日起线上报送

  本报讯(记者 张诗)“小巨人“迸发大能量。工信部正在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我市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自愿申报认定和复核申请。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管理提升、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等支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企业申请后,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相关材料需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线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17日报送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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