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千万元借款 法院判还
法官:借款用于一方个人经营或事务,借条受法律保护
2023-03-27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文/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 漫画/刘哲姝)夫妻之间借款并签了借条,离婚后这笔借款要还吗?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一起特殊的借贷纠纷。

  程先生与周女士结婚二十余载,夫妻俩分别经营了两家公司。2020年,程先生的公司接了个大工程,需要提前垫付工程款。由于资金不足,他找妻子帮忙周转,周女士为此垫付了1000余万元。程先生的公司向周女士出具了借条,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并约定了利息,程先生在法定代表人和连带保证人处分别签名、按手印。

  2022年程先生与周女士离婚,离婚后周女士手持借条诉至法院,要求程先生的公司连本带息还款,并且要求程先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周女士说,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经营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各自承担”。周先生却认为,周女士当时垫付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不需要还钱。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周女士转账的金额与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一致,并且借条与周女士收到的“代付确认函”相互印证。程先生及其公司出具借条,是对借款事实的确认。虽然借款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但是款项用于程先生个人独资的企业,离婚时双方明确约定各自名下的公司债务由各自承担。据此,思明区法院判决程先生的公司应向周女士还款100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程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

  “婚内借条”的两种情形

  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考虑到当事人是夫妻关系,通常与处理普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有所不同。不仅要结合借贷金额、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发生,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可能影响到财产分割的情形,加以妥善处理。因此,“婚内借条”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形:

  1.如夫妻之间因为开玩笑或哄对方开心而出具借条,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该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力。2.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用于借款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双方未对该借款进行处理,离婚后该借条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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