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厦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2023-04-01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张诗)4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对进出口企业来说,这无疑是重磅好消息。从启运港经厦门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离开启运港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这大大缩短了出口企业退税的时间,节约了资金成本。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山东五省市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福建省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港口中,离境港共3个,其中包括厦门海沧港区、东渡港区2个。另外,福建省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港口名单还包括全国启运港和经停港共19个,分别是厦门港、福州港、泉州港、莆田港、漳州港、宁德港等6个省内港口,以及大连、天津、苏州太仓、宁波舟山、温州、汕头、潮州、深圳等13个省外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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