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未垃圾分类 商家也有责任
海沧举办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对商家开展培训
2023-05-04 00:00来源:厦门晚报

  

■商家在认真接受垃圾分类方面的培训。

  本报讯(文/图 记者 李晓辉 通讯员 谢意渊)沿街商家总说忙于生意,做不好生活垃圾分类,怎么办?前两天,海沧区垃分办联合区城管局市容中队组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沿街店面商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

  培训会上,市容中队垃分组组长高勇记带领商家们学习《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讲解商家及个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客人来了,不仅是消费者,也是宣传对象,不能不对垃圾做分类。”高勇记说,作为执法者,他理解商家无法腾出手,及时纠正不分类行为,但是可以事先让消费者先把垃圾放在固定位置,随后忙完再进行分类。

  培训会现场,执法中队还展示了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实时监控画面。高勇记告诉各位商家,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定点投放方面,切勿心存侥幸不按照规定分类,否则将上门执法,并予以处罚。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商家属于单位,如果存在垃圾不分类,且屡教不改,可以处罚一万元以上。

  “要是不分类,就会被罚款!今天这场培训会让我们明白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这是帮我们省钱啊,收获很大。”一名商家告诉记者,以前总觉得顾客丢垃圾不分类,是顾客的问题,现在明白“顾客是我的顾客,不能将店内的垃圾分类责任推脱给顾客”。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也是海沧迎接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的活动之一。除了该活动,“五一”假期,海沧区不少街道社区联合城管中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现场会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垃圾分类小游戏等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这个假期,正好年轻人都有空,是上门宣传的好时机。”一名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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