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孔庙内的林希元祠堂,又称林公祠。
■被尊为“理学名宦”的林希元。
■山头村“理学贤祠”陈列的林希元部分著作。
同安老城孔庙边有两座专祠:一座苏公祠,是纪念北宋宰相、科学家苏颂的;另一座林公祠,是纪念明代“理学名宦”林希元的。
古泉州府同安县号称“海滨邹鲁”,高官显宦如林。跻身孔庙建立专祠的,只有两个人,林希元在同安的地位可见一斑。
文/图 萧春雷
官职不高
却被誉为“理学名宦”
林希元(1481-1565)是明代理学家。在厦门,凡提到林希元,必称“理学名宦”。
何丙仲先生是厦门著名文史专家,对乡贤著作最为用心,2015年点校出版了林希元的《林次崖先生文集(上下)》(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年12月)。林希元的生平和思想,才逐渐被普通人认识。
我去拜访何丙仲先生,闲谈中,听到他说:“林希元是著名理学家,这是没问题的。但是他做的官都不大,说‘名宦’,是后人夸大了。”
这话很有道理。写这篇文章时,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林希元担任的官职,大概情形是:
1517年,37岁的林希元考中进士,步入仕途。他在南京担任大理寺左评事(正七品)多年,最有名的是写了几篇奏疏,如《新政八要》。1523年夏升南京大理寺右寺正(正六品);但同年就被贬为凤阳府泗州通判(正六品)。他在泗州干了一年,主持赈灾,上《荒政丛言》。1524年7月告病回乡。1528年4月任南京大理寺寺副(从六品),同年夏升广东按察司佥事(正五品)。1530年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正五品)。1535年因得罪权臣夏言,贬谪到广东廉州府任钦州知州(正七品)。1540年任广东按察司佥事分巡海北兼管珠池兵备(正五品)。1541年被罢官回乡。
林希元在官场混了20多年,起起落落,从正七品升到正五品,级别相当于泉州同知,连泉州知府(正四品)都不如。最后被罢官还乡,后来更削籍为民。考察他为官的政绩,除了清廉、爱民,并无特别出彩之处。总之林希元的官宦生涯不大成功,所谓“名宦”,多少有些溢美。
安南之乱
“尊相无封侯之骨”
林希元之所以被罢官,是因为他在钦州知州任上,呼吁对安南的莫登庸主战。这件事很有意思。
安南国(今越南)紧邻钦州。历史上,从秦代开始到唐末,越南一直是中国的领土。五代时吴权割据安南,才独立出去。明成祖一度收复安南,设置郡县,但20多年后明宣宗弃置,安南又变成中国的藩属国。
话说林希元任钦州知州时,安南国黎朝内乱,权臣莫登庸政变,建立莫朝。明廷有两派观点:一派主战,派大军入安南,诛杀乱臣贼子莫登庸;一派主抚,不管安南内斗,只要莫登庸向大明称臣就行。
林希元希望收复安南,变成中国的郡县,是强烈的主战派,屡次上书朝廷献计征讨莫登庸。此时,他的顶头上司廉州知府,是他的同乡好友、惠安人张岳。但张岳是主抚派,反对劳师远征。他写信告诫林希元说:“钦州非用武之地,尊相无封侯之骨。”两人多年的友谊因此生隙。
此事的结果是,莫登庸等向明廷投降称臣,主抚派得胜。失势的林希元被罢官,嘉靖皇帝谕示:“特与闲住。”
献书朝廷
“褫其冠带为民”
1541年,绝望的林希元灰溜溜回乡,这年他61岁。他的晚年生活漫长而多彩,直到85岁才去世。
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建房。1548年他写了篇《凤山得地记》,叙述自己在同安县城城东凤山得地建房的经过,无非是哭穷,说到处借钱,历时20多年还没钱完工:“嗟乎,予登第三十一年,居官二十一年,一第之营,至二十三年而未就。”林希元的凤山故居现已不存。
按他自述,林希元无疑是个清官,晚年穷困潦倒,连一栋房屋都没建完。
福建是理学的故乡,朱熹还来同安任过主簿,所以明代王阳明心学兴盛时,福建学者依然恪守程朱理学,不为所动。林希元与同榜进士晋江陈琛、惠安张岳交好,都是著名理学家,有“泉州三狂”之称。
晚年的林希元,来往于新建的凤山府第与老家山头村。山头村东面狮仔山上,有座“艮斋”,据说是他的读书处。
他十分自负,1550年上疏礼部,自荐所著的《四书存疑》《易经存疑》和《更正大学经传定本》,请求朝廷刊布天下,“使学宫以是造士、科举以是命题”。
然而他的《更正大学经传定本》乃复《大学》古本说,与朱熹所定之《大学经传》有抵牾之处,朝廷将其列为禁书。《明世宗实录》卷三称:“焚其书,下巡按问,褫(chǐ,剥夺)其冠带为民。”原来,林希元只是被罢官,这一回,更被削去官籍,沦为平民百姓。
说明一下,明代官员退休没有俸禄,但有官籍者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削籍为民是很重的处罚,意味着林希元家也要服役和纳税,生活更艰难了。
以渡船为名走私
“通番通贼”
然而,在政敌笔下,林希元的形象完全是另外一幅模样。
明朝实行海禁政策,嘉靖年间,葡萄牙人来到我国东南沿海,与当地海商从事走私贸易。明廷派朱纨任浙闽提督,厉行海禁,先后捣毁了浙江双屿、福建浯屿等走私据点。
朱纨认为,走私难以禁绝,是因为当地官绅豪族也参与了牟利。在《甓余杂集》中,朱纨多处点名指控同安进士许福、林希元通贼通番。如该书卷二所收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二月所上《阅视海防事》奏疏云:
“又如同安养亲进士许福,先被海贼虏去一妹,因与联姻往来,家遂大富。又如考察闲住佥事林希元……门揭林府二字,或擅受民词,私行栲讯,或擅出告示,侵夺有司。专造违式大船,假以渡船为名,专运贼赃并违禁货物。今据查报,见在者月港八都地方二只,九都一只,高浦吴灌村一只,刘五店一只,地方畏势不报者又不知几何也。”
卷四收录的嘉靖二十七年奏疏《哨报夷船事》中,朱纨再次表示:“尚有通番通贼、背公私党、不守画一之法,如臣所参林希元、许福、张德熹者。”
在上奏朝廷的正式公文中,点名“通番通贼”,这是何等严重的指控!按说朱纨不可能无中生有,信口开河。奇怪的是朝廷似乎没有追查此事。
林希元有自己的观点,主张开放海禁。他的老家山头村,紧邻刘五店港,与漳州月港(今漳州龙海区海澄镇)、吴灌(今厦门海沧区吴冠村)也不远。为了谋利,作为同安著名官绅,他以渡船的名义建造几艘大船,租给别人走私是可能的。这是林希元晚年生活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从历史的角度看,林希元或许是对的。但无论如何,海上走私行为违反了明朝的法令。所以林希元在《与翁见愚别驾书》中提到此事时,否认得干干净净:“而朱秋崖(朱纨)又诬元以渡船载番货,元益无可言之路矣。”通番的罪名,没人承受得起。
公平对待外国人
“佛郎机未尝为盗”
中国读书人素来重视“夷夏之辨”,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明人笔下的佛郎机(葡萄牙人)、倭寇,无不被妖魔化,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读《林次崖先生文集》。我们发现林希元是罕见的开通人士。
他在《与翁见愚别驾书》中表示:夷狄如果侵略中国,杀害人民,掠夺财富,就像北方的匈奴和南方的越南人,福建的山贼和海盗,那一定要出兵剿灭。如果夷狄只是与我国人民做生意,犹如西北的茶马贸易,广东进口药材和香料,就不应该禁止。
他接着指出:如今佛郎机人带着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货物来与边民交易,价格公道;他们向我国边民购买米、面、猪、鸡等生活品,价格反倒贵几倍,所以老百姓乐意与他们做生意。因为海上盗匪猖獗,他们担心受到连累,还主动剿灭了林剪等多股海盗。“据此,则佛郎机未尝为盗,且为吾御盗;未尝害吾民,且有利于吾民也。”
因此他不赞同不分青红皂白追杀佛郎机的做法。不过,既然官府决定要剿灭浯屿的佛郎机,作为大明臣民,他还是积极出谋划策,还推荐了门生俞大猷、生员郑岳等人协助。然而,朱纨、柯乔等官员未用其策,反而采取背信弃义的手段诱杀葡萄牙人,他认为“不但失中国之体,损中国之威,戎心由是而生,将来之祸未已也”。
从这封信可知,林希元对佛郎机的行为十分了解,并赞同通商,主张公平对待外国人。显然,他很可能直接与葡萄牙人打过交道。朱纨指控他“通番”,并非空穴来风。
东海西海,心同理同,在今天已是常识。我读过不少明人的记载,觉得一个程朱理学传人,在闭关锁国的年代,能够克服大中华心态,公平对待来华贸易的外国人,堪称空谷足音。儒家一向重农轻商,他主张向外开放,发展海洋贸易,今天看也是一种进步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