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商家经营行为。
本报讯(记者 汪燕妮)“适当跨店经营”自去年开展先行试点工作以来,已惠及360条路段近2万商户。前天上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泉做客政府网,解读“适当跨店经营”工作的相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适当跨店经营”,是沿街店面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前提下,条件允许的,可以超出门店部分公共区域,开展与原业态相一致的经营活动。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城市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便利化的消费需求。
不过“适当跨店经营”有相应的实施原则,如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侵占绿地,不占压盲道,不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等。经营者如果不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和“门前三包”承诺,1年内被各执法部门责令整改累计2次以上的,取消适当跨店经营资格,且取消之日算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适当跨店经营”有4个禁设区,如快速路、主干路、主要交通道路等;有2个限设区,如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等;有3个宜设区,如背街小巷,除禁设区、限设区外等。
李明泉介绍,自去年开展先行试点工作以来,各区积极借鉴试点成果,开展跨店设置,规范有序经营,获得市民广泛认同支持。目前,全市36个街(镇)已先行先试设置禁设区27个、限设区40个、宜设区113个,规范路段360条,惠及沿街店面19279家,占“门前三包”责任主体18.8%。今年以来,市执法局将“适当跨店经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打造适当跨店经营厦门特色品牌。
【网友互动】
通过视频抓拍 及时甄别劝阻
网友汤先生:天热了,一些饭店开始露天烧烤和店外经营,对于商家噪音扰民、垃圾乱扔等问题,怎么更好统一管理?
李明泉:首先对于允许适当跨店经营的商户,我们要求不得转租、转借,不得从事与该店经营无关业态,更不得进行露天烧烤。其次,夜经济带来城市烟火气,助推经济发展,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如噪音扰民、乱扔垃圾等。一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多次劝阻不听的商家进行处罚,同时对不听劝告的食客扰民行为及时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同时,我们将适当跨店经营纳入指挥平台调度,通过App上报、派发、反馈问题,通过视频抓拍手段,对商铺店家跨店经营行为及时甄别,实时信息告知或喊话劝阻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