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 学校食堂将有“星级”
我市共有1271个学校食堂,相关评定规范正式发布实施,有助于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2023-07-07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我市将开展学校“星级食堂”评定。

  在厦门,不仅餐厅有“星级”,学校食堂今后也将有“星级”。7月1日,《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属全省首创,并纳入供厦标准体系。

  这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

  文/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杰

  图/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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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星级食堂” 需具备三个条件

  要想参评“星级食堂”,需要具备三个参评条件。具体为:近三年不得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近两年未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为“优秀”的条件。

  由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星级评定小组,从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日常管理、营养健康等36项指标,进行全方面审查评定,满分为105分(含加分项)。

  其中,重点得分项包括建立并落实校长(家长)负责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采用分餐制供餐以及开展家长、师生“食堂开放日”活动等。

  获评“星级食堂”后,食堂须保持在高水平管理状态并定期接受复核,也可申请进一步提升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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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优先选购“鹭品” 引入师生满意度调查

  《规范》打造了多个创新亮点。如,鼓励学校食堂在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中,优先选购符合供厦食品标准“鹭品”的产品,从食材采购源头上提升食品品质;鼓励学校食堂采取更为先进、严于通用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配备食品快检室,并实施快检,及时对快检结果进行公示。

  此外,引入师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风险评估等评价体系,要求学校充分听取家委会、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意见建议,完善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评定现场随机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满意度需达到80%以上。倡导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堂加工经营全过程,减少原材料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

  3

  日供餐量超66万份

  筑牢校园食安“防火墙”

  目前,我市共有学校食堂1271个,日供餐量超66万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孩子们的身体健康。

  《规范》的出台,将促使学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此外,通过树立学校“星级食堂”标杆,发挥示范引领和社会监督效用,有助于全面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安全感。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推动《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贯彻执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

  【链接】

  “星级食堂”分级

  根据《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学校“星级食堂”评定满分为105分(含加分项)。

  ★一星级食堂:总得分达到90分

  ★★两星级食堂:总得分达到92分

  ★★★三星级食堂:总得分达到94分

  ★★★★四星级食堂:总得分达到96分

  ★★★★★五星级食堂:总得分达到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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