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厨配菜慢一步 竟被厨师泼热油
2023-07-24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检)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热油伤人的故意伤害案。

  案发前,从广西来厦务工的谭某是思明区一家餐厅的厨师。2021年11月24日晚8点,餐厅后厨依然忙碌。同事熊某负责为谭某配菜,结果熊某手脚慢了些,谭某等得不耐烦,两人于是发生口角。冲动之下,谭某竟用炒勺舀了锅中的热油泼向熊某,导致熊某面部、颈部、前胸、两臂等多处被烫伤。熊某当场报警处理。经鉴定,熊某的损伤程度达到了轻伤二级。

  2022年6月27日,经民警电话通知,谭某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同日,谭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今年3月至4月间,谭某向熊某赔偿20000元。谭某经济拮据,如今在另一家餐厅工作,他承诺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再赔偿10000元。熊某表示谅解谭某并出具了谅解书。

  4月23日,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认为,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谭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说法】

  莫因一时冲动

  付出沉重代价

  检察官表示,故意伤人,轻则被治安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检察官提醒,莫因一时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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