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工作今日启动
有意向可申请 5200套现房供选择
2023-10-09 00:00来源:厦门晚报

  调整对象

  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的承租家庭(以完成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配租标准

  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5200套现房房源

  一房型521套、二房型1879套、三房型2800套。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今日,市住房局正式启动2023年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工作。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实行批次轮候分配制度。11月1日至11月20日,市住房局组织申请家庭进行意向登记。11月28日,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文/记者 高金环 陈歆玥 图/陈立新

  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5200套现房供选择

  市住房局表示,目前,我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已近4万户,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承租家庭出现人口与房型不匹配情况,亟须调整房型。

  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可申请房型调整的承租家庭为: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的承租家庭(以完成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实行批次轮候分配制度。本批次共推出岛内外共计5200套现房房源,供申请家庭选择。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可以选择任一行政区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只能选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房源进行调整。

  多渠道可查是否属于调整对象 下月底组织公开摇号

  10月9日至10月20日,意向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平台”及“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可调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若符合房型调整条件,但未在查询名单内或人员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请于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

  11月1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市住房局组织申请家庭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家庭情况自愿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平台”及“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进行意向登记。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可在模块中查询。

  11月28日,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今年12月安排场次选房 申请家庭需填写承诺书

  市住房局提醒,本批次房型调整中,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承租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并在2023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已退出其中一套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并直接纳入受理范围。

  今年12月,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摇号结果及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在安排场次选房。选房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房型调整选房确认书》,申请家庭填写《房型调整承诺书》。

  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房型调整失效,房型调整顺序号作废。

  相关问题可咨询热线96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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