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人撞伤了报警后自己获刑
2023-11-08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朱亚圣 通讯员 黄从余)“我被人撞了,是我报的警,你们为什么还要抓我罚我?我才是受害者啊。”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去干农活时,途中与他人相撞受伤,因赔偿谈不拢报警,结果自己因醉驾获刑。近日,漳州市长泰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男子拘役2个月10天,并处罚金4000元。

  6月27日,吴某忠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去干农活,途经村道一弯道时,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碰,吴某忠受伤。因赔偿没谈妥,吴某忠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到场后对吴某忠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及抽取血样送检。经检测,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民警认定,在这起事故中,李某负主要责任,吴某忠负次要责任。事后,李某赔偿了吴某忠的损失。之后,警方将吴某忠醉驾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检察官解释,发生事故自己报警不意味着就能免于被法律追究,我国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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