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23-11-10 00:00来源:厦门晚报

  位于厦门市厦禾路786号106室、思明东路63号2层等9处房屋(承租人、坐落详见下列明细)系厦门市直管公房。其中:

  1.厦禾路786号106室,承租人:叶国强,长期欠租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2.思明东路63号2层(实际坐落:思明东路63号201室),承租人:何金辉,房屋长期关空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3.惠通巷7号三层(实际坐落:惠通巷7号305室),承租人:林福来,长期欠租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4.西林东路1号904室,承租人:李克民,房屋长期关空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5.岭兜一里119号101室,承租人:郭庭江,房屋长期被占用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6.月台路17号304室,承租人:曾皆德,长期欠租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7.月台路2号402-2室,承租人:于惠,长期欠租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8.岑东路175号205室,承租人:张自生,房屋长期关空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9.岳阳西里31号702室,承租人:梁秀珠,长期欠租且合同到期后未再办理续租手续。

  上述9处房屋存在长期欠租且空置或无法联系承租人之情形,经核实其中承租人叶国强、林福来、李克民、郭庭江、张自生已死亡,其余承租人均查无下落且无法联系其本人或近亲属。现特登此报,告知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及其近亲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限期你方至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思明区大元路33-1号二楼或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莲湖大厦一层)办理交租等相关事宜。若逾期未办理,公房管理单位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及相关公房管理规定,自行收回房屋,如屋内留有物品则视为废弃物处理。届时,承租人或其近亲属无权向公房管理单位主张继续承租房屋或更名等权利,同时公房管理单位保留主张你方支付拖欠租金、滞纳金等费用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阮小姐

  联系电话:0592-2996157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2285650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