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合伙做生意 引发一笔糊涂账
思明区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老年人民间借贷案件激增
2023-11-16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漫画 刘哲姝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两闺蜜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向另一个的丈夫借款并写了借条,欠款未还被追讨时却称是闺蜜自己向丈夫借的。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提到了这起“糊涂账纠纷”。

  郑女士与好友周女士共同经营一家婚介公司,因经营需要,2021年8月中旬,周女士的丈夫黄先生按照郑女士提供的账户,向案外人转账5万元。事后,郑女士补签了一张借条给黄先生。2021年9月至11月,郑女士每月向黄先生支付利息,2021年12月起开始拖欠还款。黄先生要求郑女士还款遭到拒绝,双方因此发生诉讼。

  在法庭上,黄先生说这笔钱是妻子帮郑女士开口借的,不仅有借条为证,而且转账前他还通过微信联系郑女士确认转账的账户。但郑女士提出异议,她说,这笔钱是周女士向自己丈夫借的,借款金额、利息等事项均由他们夫妻两人直接沟通,她没有参与,事后才以她的名义来签借条。

  那么这笔借款到底是谁借的?为了查明事实,思明区法院调取了案外人的银行交易流水,核实借款去向,可以认定款项用于郑女士、周女士两人共同经营的婚介公司。另外,通过郑女士、周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当时双方约定各出资5万元,而郑女士没有举证证明其出资来源。结合郑女士向黄先生规律支付3个月的利息,可以认定黄先生与郑女士存在借贷事实,据此判决郑女士应偿还本金及利息。

  【法官提醒】

  不要签订空白或金额不一致的借条

  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法官陈阿丽说,出借款项前要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衡量其还款能力,谨慎出借。借款时,要规范签订书面字据,写明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最好以有据可查的转账形式,并确认账户。如果出借的是现金,建议邀请见证人到场,签字证实。

  对于借款的一方,特别要注意不签订空白的借条或借款金额不一致的借条,还款时首选转账至出借方本人的账户,如果要还到其他人账户的,应留存出借方指定交付的证据。款项偿还后,要让出借方出具收条,拿回借条。

  【链接】

  夫妻情侣间

  借贷纠纷增多

  昨日发布的白皮书共有四部分内容: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基本情况及新趋势、法院针对借贷案件的工作举措及成效、借贷案件审理中突出的问题和风险、总结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提示。

  白皮书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民间借贷案件激增,占民间借贷案件收案总量19.4%。老年群体缺乏借贷风险防范意识和证据保全意识,导致庭审中对借款事实和金额的争议较大。此外,情侣、夫妻、近亲属等特殊身份关系主体在出现纠纷后诉至法院要求还钱的案件愈发多见,往往缺乏借款凭证,个别还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的情形。

  据统计,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思明区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1142件,涉案总标的金额近114亿元。思明区法院在莲前法庭成立了全市首个“民间借贷调解室”,并建立“简案速裁”机制,案件审理周期从2020年的84.94天缩短至63.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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