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小女孩发不雅照获刑
一名男子隔空猥亵数名未成年人,被判处七年六个月
2023-11-16 00:00来源:厦门晚报

  漫画 刘哲姝

  本报讯(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如今,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离不开网络,而网上有一些“隐秘的角落”却有着潜在的危险。日前,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隔空猥亵案件,一名男子频频向未成年人伸出魔爪,引诱未成年女孩发不雅照片、视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今年4月,杜某为寻求刺激,采取哄骗手段,诱骗11岁女孩小花(化名)视频裸聊,并指使小花做出不雅动作供其观看。其间,杜某偷偷录屏,并以此为要挟,胁迫小花继续与其视频裸聊。事情发生几次后,小花因害怕告诉了母亲,其母亲立即报警。

  今年5月,杜某在重庆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查,受害人竟不止一个,随后该案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杜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两名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多次猥亵两名儿童,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

  最终,杜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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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空猥亵隐蔽性强 家长应更加关注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6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对于隔空猥亵行为,一方面未成年人难以辨识自己是否遭遇了猥亵,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因为担心加害人将自己的隐私公开,不敢主动告知家长老师,使猥亵犯罪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家长应增强家庭网络监管保护,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交友情况;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加强性教育、性心理知识及防性侵保护等教育;孩子们在网络交友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被诱惑所动也不要被对方的威胁吓到,对于令人感到不适的要求要果断拒绝,告诉家长,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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